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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旭可没兴趣进入专业学院,他来哈佛就是来镀金的,甚至连人脉都不需要在哈佛结交,毕竟是已经能独立在股市里操作的人,顶着哈佛校友的皮,他可以跟很多人拉上关系。
再说了,文理学院的课程也比较简单,总共有八门课程,学生可惜在七门核心课程里选三门作为必修,再选一门外语作为必修,然后在别的课程里面选四门作为选修。
李旭挑选的是外国文化、文学和艺术、历史学以及中文作为必修课程,再选了经济学、日语、法语和哲学作为选修课程——基本上都是文科,而且都跟死记硬背不乏关系。
事实上,如果不是担心过于惊世骇俗,他本来打算将所有学科都换成语言类的,这样马上就可以从哈佛毕业。
好吧,这是开玩笑,在哈佛报道并上了几天课,给部分讲师、教授以及同学下了暗示术——就像高中那样,只要他不主动在他们面前提及,他就不存在。
再将凯瑟琳·特纳从旧金山叫过来,熟悉了这边的事情,并继续担任联络员后,李旭就回了旧金山,以“张皓轩”的身份。
…………
“终于到了,”戴着蛤蟆镜的男人提着行李走出旧金山国际机场,看着湛蓝的天空长出口气,“青霞,一定要等我。”
话虽如此,在前往的路上,他一直心事重重,尽管情敌没有在夏威夷找到青霞,最终回了台湾,但他在云菁那里软磨硬缠的要到地址后,对方曾意味深长的告诫他,要做好心理准备。
那时他还没放在心上,但在抵达旧金山后,马上要见到想要见到的人后,忽然有些紧张的他,开始不由自主的咀嚼起这句话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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